來源:暫無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8-30點擊次數(shù):載入中...
外地國五車輛遷入深圳市是在2023年06月27開始執(zhí)行,不限汽油車還是柴油車,但是在2023年7月1日開始,重型柴油車超過3500kg的國五柴油車將無法再遷入深圳。汽油類的外地小型國五車輛可以繼續(xù)遷入深圳,需要滿足國六B標準,才可以遷入深圳。重型柴油車將和貨車一樣,如果再遷入深圳,將要求國六B標準,如不滿足要求,車輛將無法遷入深圳。
2023年6月29日,深圳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發(fā)布公告《深圳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關于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有關事宜的通知》,具體如下。
新政策將進一步約束小型普通客車,在2023年7月1號之前還可以遷入深圳的M1類型的小型普通客車,質量沒做要求,沒有3500kg的門檻。但此次新政策明確說明了,對國五的M1類型的小型普通客車進行了嚴格的質量限制,要求質量要低于3500kg,如果超過3500kg的柴油國五小型普通客車就不能再遷入深圳,低于3500kg的小型汽車還可以繼續(xù)遷入深圳。質量低于3500kg的燃油小型汽車,在沒有其他權威性的政策出來之前,外地國五車輛依舊可以遷入深圳。
購買外地二手車遷入深圳時,首先查詢一下車輛是否滿足遷入深圳的要求。首先查看車輛登記證書或行駛證上的整車總質量,如果超過3500kg,車輛將無法遷入深圳。如果質量滿足要求,則登錄機動車環(huán)保網(wǎng)(https://www.vecc.org.cn),根據(jù)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上的注冊日期,如果注冊時間在2017年上半年,在查詢時,首先點擊第二個“2017年7月1日后生產(chǎn)和進口車輛查詢”,如果沒有數(shù)據(jù),可以換成“2017年前生產(chǎn)和進口車型查詢”。一般都能夠查到車型的排放標準。
新政策明確了自2023年7月1日之后,外地國五的重型柴油小型普通客車,車輛總質量超過3500kg,無法再遷入深圳。輕型燃油汽車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小型汽車依舊可以繼續(xù)遷入深圳。在外地購買國五車輛遷入深圳前期,一定要先確定車輛是否可以遷入深圳,方便辦理遷入深圳的手續(xù),如果不確定,都可以直接咨詢深圳市滴滴家園汽車服務有限公司(www.ddbahenxiufu.cn),提供專業(yè)高效的外地車遷入深圳的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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